勞動合同未到期解除如何進行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9.82K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支付經濟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及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三、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勞動合同未到期解除如何進行賠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