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未解除賠償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W

一、勞動合同到期未解除賠償標準是什麼?

勞動合同到期未解除賠償標準是什麼?

勞動合同到期未解除賠償標準是按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來進行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合同期限已滿。定期的勞動合同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後,除非雙方是依法續訂或依法延期,否則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目的已經實現。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工作完成以後,或其他類型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的條款全部履行完畢以後,合同因目的的實現而自然終止。

3、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企業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對企業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以後,企業勞動合同就此終止。

4、當事人死亡。勞動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終止;僱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終止,也可以因繼承人的繼承或轉讓第三方而使合同繼續存在,這要依實際情況而定。

5、勞動者退休。勞動者因達到退休年齡或喪失勞動能力而辦離退休手續後,合同即行終止。

6、企業不復存在。企業因依法宣告破產、解散、關閉或兼併後,原有企業不復存在,其合同也告終止。

二、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當代的社會,勞動合同簽訂一般情況下是需要有勞動合同期限的,當然還需要進行注意的,就是勞動合同期限沒有屆滿的情況之下,也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只不過説如果用人單位方面存在過錯的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是經濟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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