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孕婦勞動合同法孕婦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6W

一、辭退孕婦勞動合同法孕婦賠償多少

辭退孕婦勞動合同法孕婦賠償

辭退孕婦的話根據《勞動合同法》需要額外支付一倍的離職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一般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人羣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勞動者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該情形包括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的,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單位解僱懷孕期間或者是哺乳期間的孕婦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單位要求支付雙倍的離職補償金。單位在遇到懷孕女員工的,就算是勞動合同到期了的,也是要無條件順延下去的。但是如果該員工違反規定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