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沒簽勞動合同賠償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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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8年沒簽勞動合同賠償怎麼算?

8年沒簽勞動合同賠償怎麼算?

工作8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企業應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綜上,公司8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員工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二、沒簽勞動合同怎麼不賠償?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根據法律規定,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還需要額外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單位工作後的一個月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之後,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就不需要再進行賠償了。如果超過一個月,不足一年,依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要每個月向員工支付雙倍的工資作為賠償。達到八年仍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認為勞動雙方之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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