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試用期被辭退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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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試用期被辭退怎麼賠償

員工試用期被辭退怎麼賠償

每個公司都有相應的規章制度,每位工作人員都應該遵守,無論職位大小,都必須做到應盡的職責享受到應有的待遇。那麼,公司在聘用員工時,就會和員工簽訂協議,協議有明確的表示員工的酬勞和用人時間。每位員工都會有試用期,在三個月到六個月,主要都是看公司怎麼安排,一般的都在三個月,在這三個月期間,公司會和職員簽訂協議,在這協議期間,公司會付給員工的酬勞,員工應遵守的規章制度。

此協議一般都是對企業單位有利的,在試用期內,如果員工不符合錄用的條件,是不能不支付相應的資金薪水的,還有就是員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遵守而且屢次違反。在試用期間給用人單位或者是企業造成了一定的損失,用人單位不但不用付給員工資金反而可以追究職工的相關責任。

用人單位和企業在試用期期間違反了和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是要支付員工的相應的報酬的。用人單位是不能無故辭退員工的,公司強迫離職的話,可以申請賠償。具體怎麼賠償,可以協商解決,按照當初簽訂的協議上來實施。要是遇到協商不成的情況,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受理。相信公司一定會給你一個交代,這種事情千萬不能走極端,不能衝動,暴力不能解決問題,心平氣和的用法律,正當的手段去維護自己的利益才是明智之舉。

用人單位想要終止和職工的協議,就應該提前30天告知員工,具體的辭退原因,不能無故辭退職員,辭退也需要相關證明,證明用人單位不再繼續錄用此人的合法合理的原因。一般的情況都是支付半個月或者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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