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被辭退的員工沒買保險公司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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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試用期被辭退的員工沒買保險公司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試用期被辭退的員工沒買保險公司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正式入職後公司需要在多久內給職工辦理社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三、不能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要知道法律上規定的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和購買社會保險的時間,都是入職以後的一個月之內,所以,如果公司規定的試用期正好也是一個月在試用期內,公司通常不會正式的籤勞動合同,也不會從入職以後就給職工購買社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