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解聘書樣本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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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解聘書樣本內容是什麼?

勞動合同解聘書樣本內容是什麼?

用人單位(以下稱甲方):

職 工(以下稱乙方):

鑑於乙方申請解除勞動關係,甲、乙雙方為雙方解除勞動關係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勞動關係。

2、雙方明確,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甲方已經按勞動法律法規履行了義務,並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了全部勞動報酬。雙方對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權利和義務無爭議,對解除勞動關係無異議。

3、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解除勞動關係。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二、哪些情況是在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簽訂之後意味雙方存在着勞動關係,但是這樣的一種勞動關係並不是永久的,雙方當事人都是有權利解除勞動關係的,比如説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通過友好的協商之後達成一致,可以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在這裏也給大家簡單介紹了一下這個協議書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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