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存在過錯 - 公司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發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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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中存在過錯,公司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發工資嗎?

工作中存在過錯,公司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發工資嗎?

不可以,工資是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只要提供了勞動,就有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員工雖然存在過錯,但是,勞動者正常出勤,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公司不給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裏的工資數額。

員工在工作中存在過錯,公司也需要按時發放員工的工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投訴;如果這種方式無法解決矛盾,可以去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按時支付工資和相應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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