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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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公司工作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辦?

在公司工作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辦?

在公司上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的,勞動者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一般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舉證?

在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

(一)社會保險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

(二)工資發放記錄,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三)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作卡或工作記錄單(表);

(四)房貸收入、繳税證明,可以以買房買車貸款為由讓公司開據收入證明;

(五)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類的;

(六)工資支付證明、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等,最好有原件;

(七)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合同、文件、以及授權書、出差的相應證據等,最好有原件;

(八)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最好有原件;

(九)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

(十)同事的證人證言,最好由在職的同事進行證明;

(十一)錄音。

三、勞動合同應具備的基本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紀律;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

勞動合同是所有勞動者都會遇到的問題,在工作的時候就需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內容包括合同的期限,工資報酬等等,然而現實生活中,許多公司因為某些原因不與勞動者簽署合同,遇到這類問題的時候,勞動者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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