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職工請事假婚喪假有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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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對職工請事假婚喪假有什麼規定

國家對職工請事假婚喪假有什麼規定

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1998年2月20日發佈)規定,企業職工本人結婚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10~15天的婚假,以及根據實際需要,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在職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應該照發工資。但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有企業職工婚假做出具體規定。

根據一些省、自治區、直轄市頒佈的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任何企業的職工結婚,如果屬於晚婚的,可以享受獎勵婚假。

我國法定的婚假一般是10天。各地普遍規定的晚婚獎勵假,時間有長有短,最短的是一週,最長的是一個月。我國各地普遍規定的晚育獎勵假則時間差距較大。有的規定晚育獎勵假10-30天,有的規定45-90天。還有一些地方規定,在給予女方晚育獎勵假的同時,給予男方一定期限的護理假,一般為7-10天。 做法不盡相同,請你具體可以向當地有關部門諮詢。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根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後,職工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一)假期: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

(二)路程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工資待遇:工資照發,車船費自理。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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