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收童工的處罰是怎麼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3W

飯店收童工的處罰是怎麼樣的?

飯店收童工的處罰是怎麼樣的?

非法僱傭童工的,按照(使用童工處罰標準規定)的規定給予處罰,由工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對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立即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所需費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負擔。非法使用童工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傷殘的童工應當負責治療,並承擔治療期間的全部醫療和生活費用。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第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衞生等行政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給予配合。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眾組織應當依法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使用童工的,均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第六條 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罰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從重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前款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將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從責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處罰,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由有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對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下列人員,由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請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1)使用童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或直接責任者;

(2)為未滿16歲的少年、兒童核發個體營業執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

(3)為未滿16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職業介紹機構以及有關單位的行政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

(4)為未滿16歲的少年、兒童做童工出具證明的有關單位的直接責任者。

2、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以罰款:

(1)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童工的;(2)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未滿16週歲的少年、兒童做童工,經批評不改正的;

(3)職業介紹機構以及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為未滿16週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4)單位或者個人為未滿16週歲的少年兒童做童工出具假證明的。對使用童工的單位,要從重處罰,具體罰款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其餘各項的罰款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罰款一律上繳國庫。

3、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户,由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1)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以及個體工商户使用童工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

(2)未滿16週歲的少年兒童領取營業執照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童工是任何一家單位都不能錄用的,如果被發現使用童工,那麼是一定要根據實際的情況進行處罰,所以,作為沒有成年的公民那麼監護人一定要好好的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而作為用人單位也必須要遵守法律,不要做出一些違法的事情。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