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未到期辭職要承擔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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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通常會約定一定的勞動期限。而簽訂勞動合同後,有些員工想要跳槽,或是因為個人的職業規劃,勞動合同未到期向辭職。但是,因為勞動合同有期限約定,所以員工還可能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

勞動合同未到期辭職要承擔什麼後果

實際中,勞動合同未到期,但員工可以按照以下規定辭職:

1、跟公司協商一致辭職;

2、跟公司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

3、公司嚴重違規損害員工的人身權益,員工可以即時提出辭職。

因此,原則上員工按照以上規定辭職的,即使勞動合同未到期,不用承擔法律後果。

不過,在以下情況中提出辭職的員工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辭職,要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公司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跟員工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後,員工違反約定辭職,即要支付違約金。

並且,賠償違約金時,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公司提供的培訓費用並且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員工違反勞動法律規定,未協商一致也沒提前説明辭職,導致公司遭受相應的經濟損失,需要給予相應的賠償。

最後,勞動合同未到期,若是沒有以上情況的,那麼便不用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不過,因為違反服務期約定等需要進行賠償時,雙方對賠償數額存在爭議的,那麼建議可以在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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