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中止狀態的法律規定包括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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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關係的中止履行的條件

勞動關係中止狀態的法律規定包括什麼?

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可以中止履行:

1、勞動者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2、勞動者主觀上無過錯,因客觀原因導致暫時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合同的條件和可能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中止履行期間,用人單位可以辦理社會保險帳户封存手續,期間不計算勞動者同一用人單位工作時間。

勞動合同中止履行期間合同期滿的,除法律、法規、規章對勞動合同中止履行期間權利義務和合同期限另有規定以及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外,勞動合同終止

(二)勞動合同中止的特點

(1)此前當事人之間已經建立了勞動法律關係。這裏勞動法律關係是指勞動關係被勞動法調整而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它不同於勞動關係,也不同於事實勞動關係,勞動合同中止是建立在勞動合同這一明確法律關係基礎上的。

(2)中止行為一般需要雙方的合意或者直接援引法律規定,在極少數情況下會出現當事人基於單方意思而實施片面中止行為。中止事由的發生取決於合同期內當事人是否能實際履行勞動合同。這裏一般不考慮當事人的主觀原因,除非當事人涉嫌故意犯罪。

(3)中止期間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內容凍結或呈現明顯失衡。這是由《勞動法》的性質決定的,權利義務的失衡通常為用人單位在此期間不得減輕其法定的義務。

(4)“中止”不是“解除”,也不是“終止”,它意味着當事人對中止期滿後重續權利義務的一種法律允諾或法律強制。

(5)中止有一定期限,但期限長短取決於中止原因,多數情況下,勞動合同中止期限有上限,但沒有下限。

(三)勞動合同中止的情形

1.用人單位中止

具備法定的中止事由,用人單位同勞動者可以中止履行勞動合同。例如,停產息工、放長假、廠內待崗等,都是用人單位由於經營不善,而中止履行勞動合同。

2.勞動者中止

勞動者暫時無法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但是仍然有繼續履行的條件,造成勞動合同中止。例如,勞動者應徵服兵役、涉嫌違法犯罪被暫時拘押、失蹤但是尚未被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等,都是勞動者無法履行勞動義務而中止履行勞動合同的情形。

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中止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勞動合同。例如,協議借用、停薪留職等,都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中止履行勞動合同。

其實,勞動關係所導致的各種勞動關係的法律案例也是極多的,所以在勞動的時候為了保證我們的勞動能夠有所收穫,我們也應該收集我們的勞動是有事實關係的相關證據,在以後的維權行為中,我們就能夠有效地進行維權。在我們勞動的時候,如果沒有簽訂相應的保障措施,那麼在我們以後維權的時候也是很難進行維權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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