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可以隨時辭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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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可以隨時辭職嗎?

可以隨時辭職,單位拖欠工資,可以隨時通知單位辭職,要求補發工資、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有經濟補償,拖欠工資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第二款,員工按照三十八規定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十六條規定應該給員工經濟補償。

二、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應當嚴格遵照執行,具體情況下應當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標準來支付工資,對於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管理部門來申請仲裁,並要求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發放工資,並要求賠償,是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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