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腫瘤病員工可以辭退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8W

一、患腫瘤病員工可以辭退嗎?

患腫瘤病員工可以辭退嗎?

不可以的

在醫療期內是不可以的,如果醫療期已滿但是勞動者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30天之後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二、被辭退怎樣能取得辭退證明

在實踐中,勞動者在正常無法得到辭退證明的時候,可以採取變通的辦法取到辭退的證明的,我們建議的方法有如下幾種:

1、工作交接單

在辦理工作交接過程中,在工作交接單上寫上離職原因為“辭退”,並想辦法讓單位蓋章或者法人簽字。有的沒有工作交接單的,就自己想辦法打的一下工作交接單。自己手中的一定要是原件,否則用處不大。

記住:製作的要及時,不要和公司索要賠償沒有結果後,再製作,那個時候公司就警惕了,蓋章的可能性不大。

2、離職證明

現在找新的工作,新單位都要離職證明,要求單位開據離職證明,合情合理。如果能夠寫明是被單位辭退的,更好!不能寫得就只寫離職事實也可,離職原因仲裁時由單位舉證去吧。

3、錄音

錄音一定要錄取公司主要領導的,特別是法人的,其他人的用處不大。要清楚,內容完整。

特別提醒:取證時機要注意,要在通知你辭退得一兩天內,先拿到辭退證明,再談經濟賠償的問題,一定要在單位還不是太防範你時,去取到這些證據。

綜合上面所説的,辭退員工不能在沒有原因的條件下進行,如果員工得了病,那麼作為用人單位就可以給予一定的醫療期限,只有按勞動法的流程走那麼才不會給予經濟的補償,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按條款來進行,這樣才能更好的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