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項?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6W

入職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項?

隨着當前勞動力市場的繁榮發展,勞動者有了更多的工作機會和選擇權,但這個選擇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面的,如果用人單位覺得勞動者能力不夠,可以不予錄用,而勞動者也可以對用人單位的工作條件、收入等多方面進行了解,覺得滿意再入職,不滿意的也可以選擇離開,那麼,入職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項呢?

1、在收到公司面試的時候首先去《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一下公司是否註冊。註冊資金也可以稍微看一下,這個雖然不能説完全有意義,因為也有很多公司在這一塊會造假。

2、在去面試的時候最好是不要考慮那些公司地址在居民區裏面的,一般這樣的公司都是小公司,或者工作室,也有好的。但是大多數都不大正規。最好是在寫字樓裏面有正規工作地點的。

3、在面試的過程中把工資待遇,薪水福利,加班費用等全部要問清楚,以免今後後悔。

4、面試通過了之後入職應該馬上籤訂勞動合同,公司如果不主動提,就要去催。如果催了一個禮拜還拿不出正當理由不籤合同,就自己考慮一下是不是找下家。而且入職的當天就算沒寫合同也至少寫一個入職協議之類的,日後可以當作直接證據。

5、試用期是有明確規定的,勞動合同為一年的試用期一個月,三年三個月,三年以上或無固定期限的最多不可超過六個月。

6、試用期不可以反覆使用,合同上必須寫清楚試用期是哪天到哪天,試用期滿的當日則公司默認員工轉正。一般公司如果覺得員工不合適,差不多幹兩禮拜就能發現了,沒有什麼還非要拖到最後一天的理由。特別是剛進社會的大學生,本來就沒經驗,無法就是看你學習能力強不強而已。除了特殊情況,法律規定內的延期是可以的,就是説假如簽了5年合同,公司開始試用期只説要三個月,後來決定延長到六個月也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不能超過六個月。

7、社保。社保是勞動法規定明確要繳納的,一般公司不太願意在試用期幫員工繳納。畢竟也理解下公司,繳納社保本身就麻煩,然後如果職工幹兩月辭職了,公司也麻煩。所以這種情況下可以雙方各退一步,試用期暫不繳納社保,可以分成兩種情況來處理:公司全額發放工資,不扣社保;公司扣除社保,工資條上必須顯示,試用期滿後補齊試用期社保。

8、解僱和辭職。很多用人單位在想擠走員工的時候讓員工自己辭職,這樣不用支付賠償金,所以一旦遇到強迫員工辭職的情況下,請直接去勞動仲裁局申請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法從根本上還是以保護勞動者為名義建立的,並不是站在用人單位的角度去建立的,只有勞動者自己提高了法律意識才能夠避免掉很多求職陷阱。

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一個好的用人單位,可以從企業註冊信息、工作地點和環境等方面判斷,同時,在面試時就要明確工資待遇,入職後的勞動合同簽訂、試用期長短、以及社保繳納等問題都要注意,勞動者要主動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這樣才能及時發現用人單位的違規行為,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