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解除勞動關係工資拖欠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5W

未解除勞動關係工資拖欠怎麼辦

在我們辦理離職之後,一般是需要進行解除勞動關係的,但是如果我們只是休假,不解除勞動關係或者辭職之後未解除勞動關係,該如何支付工資呢?那麼,未解除勞動關係工資拖欠怎麼辦?經濟賠償金計算標準是什麼樣的呢?下面,小編會為大家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介紹。

一、未解除勞動關係工資拖欠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八條規定,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院應當按照勞動關係處理。

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工資應當在辦理完辭職交接手續後立即支付。如公司工資核算需要時間的,應當在核算完成後立即支付。員工同意延期支付的,可以延期支付。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您需提供證明證明您與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入職登記、應聘表、工作往來郵件、工作證、工作中涉及的相關文件等等,均可用來證明存在勞動關係,錄音材料也是證據的一種,但最好有其他的相關文件予以佐證。

2、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您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工資、未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的賠償金等。

3、就加班費,您應提供證據對此予以證明,否則仲裁委員會一般不予支持。

4、就社會保險,可向勞動局提出勞動監察。

二、解除勞動關係後的賠償問題

(一)計算方法: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發放限制:

下限: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上限: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最多不超過十二年。

(三)計算單位:

月工資,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2條、第11條,《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第7條。

(四)懲罰性賠償: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按上述標準雙倍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

綜上所述,未解除勞動關係工資是需要按時支付的,一般情況下,在我們辦理離職的時候,工資是需要進去全額結算的,而且會有一些補償。另外,要注意在孕婦的懷孕期間等特殊情況下,用人單位是不可以和他們解除勞動關係的,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荊門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