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解除勞動關係也不叫來上班的員工會得到工資報酬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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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解除勞動關係也不叫來上班的員工會得到工資報酬麼?

有時候,公司為了壓縮產能,會給一些員工安排待崗。那麼公司未解除勞動關係也不叫來上班的員工是否會得到工資報酬?如果公司遲遲不安排工作,員工可以怎麼辦?針對這些職場知識,本站小編根據相關資料總結了一篇短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一、員工待崗期間,企業是否要支付員工工資?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勞動者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需支付給勞動者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為當地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基本生活費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職業保險、醫療保險費等費用。

二、企業對待崗員工遲遲不安排工資的,員工應該怎麼辦?

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若違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拒不給勞動者安排工作,或者安排工作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種類不符,也不給勞動者發放基本工資,用人單位均構成合同違約。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可以向勞動行政監察部門投訴反映,也可依法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要求支付待崗期間的基本工資並加付賠償金。

三、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手續?

1、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可以向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申請調解時,申請人應向調解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書、身份證和勞動合同書。

3、申請仲裁時,申請人應向仲裁機構提交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勞動合同書等有關材料,並預交仲裁處理費。

4、申請人收到受理通知書後,應向仲裁機構提供聯繫地址及電話,等待處理結果。

5、申請人收到不予受理通知書後,若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6、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裁決生效後,一方不執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四、哪些情況下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勞動爭議,符合《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勞動爭議受理的範圍,勞動者可以到勞動仲裁院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具體條款如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 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 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由此可見,只要是公司未和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員工待崗在家的,公司也要支付基本生活費,不能因為員工沒來上班就分文不給。對於公司未解除勞動關係也不叫來上班的情況,員工還可以通過當地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要求公司給於工作安排,並且賠償待崗期間相關損失。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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