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工作之後工齡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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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續工齡與之前的工齡合併計算;
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年限與之前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但離職後領取了失業保險金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再次失業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三、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重新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一般工齡係指工人職員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而言。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

更換工作之後工齡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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