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是指未滿多少歲 - 僱傭童工有什麼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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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是指未滿多少歲,僱傭童工有什麼法律責任

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有關於禁止單位使用童工的規定,但是由於各國的情況不同,因此對童工的認定也是不同的,但一般都是以年齡來界定童工的。而在我國童工是指未滿多少歲的人呢?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童工是指未滿多少歲

依照中國《勞動法》定義,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過上述定義的兒童年齡但不滿十八歲的工人。

童工規定:公司不應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義的童工。如果發現有兒童從事符合上述童工定義的工作,公司應建立、紀錄、保留旨在救濟這些兒童的政策和措施,並將其向員工及利益相關方有效傳達。公司還應給這些兒童提供足夠支持以使之接受學校教育直到超過上述定義下兒童年齡為止。公司應該建立、記錄、維持國際勞工組織第146號建議條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廣針對兒童及符合當地義務教育法規年齡規定或正在就學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並將其向員工及利益相關方有效傳達。公司所採取的政策和措施還應包括一些具體的方法來確保在上課時間杜絕使用兒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現象。另外這些兒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點與學校之間)、上課和工作所有時間加起來不超過十小時。無論工作地點內外,公司不得將兒童或青少年工人置於危險、不安全、不健康的環境中。

二、僱傭童工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勞動法》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八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已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中規定,凡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從重處罰;用人單位在規定期限內仍不改正的,將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並吊銷營業執照或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週歲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嚴重傷殘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上文的介紹中可以知道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而要是單位違法僱傭童工的話,則就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詳細內容大家可以從上文中進行了解。更多這方面的法律知識,你可以到我們本站網站進行具體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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