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提前上班算加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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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上提前上班算加班嗎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在早上提前上班的,應當屬於延長工作時間,這個是算加班的。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和勞動者協商好,要求勞動者在早上提前上班的,該行為應當屬於延長工作時間,勞動者按照單位的要求,提前上班的,應當算加班,然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加班費,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以下情況支付加班費: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不得拒絕延長工作時間的情形
用人單位要求加班的,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但用人單位有特殊情況的,勞動者不得拒絕加班。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有規定上班時間的,勞動者應當按照上班時間去上班,然後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在早上提前上班的,該行為應當屬於延長工作時間,可以算加班。勞動者有按照要求提前上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