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起訴狀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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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勞動爭議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候,就需要起訴人向法院提交勞動爭議起訴狀。但勞動爭議起訴狀對普通人來講都是不容易寫的,今天本站的編輯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勞動爭議起訴狀怎麼寫,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勞動爭議起訴狀怎麼寫

勞動爭議起訴狀範本

原告:北京某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社長

住所地:北京市順義區……。

被告:王某某,男,1970年3月22日生,住……組。

原告不服北京市順義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京順勞仲字(2008)第**號、(2009)第**號裁決書,現向貴院提起訴訟。

訴訟請求:請求法院對順義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京順勞仲字(2008)第**號、(2009)第**號裁決書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六項的錯誤裁決進行糾正,依法判定原告不承擔支付和賠償義務

事實與理由:

2006年4月28日,被告到原告物流部工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原告對被告十分信任,不久就任命被告為物流部負責人。但被告很快對工作開始表現出極不負責的態度,所負責的物流部其它工作人員工作多次出現問題,嚴重影響了公司正常經營活動,被告本人也頻頻違反公司規章制度,2008年中,原告與北京中瑞榮國際機械有限公司達成協議,將公司物流業務全部轉讓給對方,物流部所有人員以自願為原則與北京中瑞榮國際機械有限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但由於被告工作一貫的不負責任,北京中瑞榮國際機械有限公司不願意接收被告,為此原告通知被告,儘早安排重新擇業。被告為此十分不滿,2008年10月10日向順義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要求支付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等等,此時被告尚未離職,被告申訴後更加消極應付此後的工作,發動其它員工到勞動局申訴,期間甚至發生物流部員工罷工的事件,物流部工作幾近癱瘓。原告為此依據公司規章制度,2008年10月24日決定對被告開除處理,並公示全公司。2008年10月27日,被告又向順義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要求原告支付違反解除合同賠償金。順義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決定合併審理。2008年11月25日,順義區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京順勞仲字(2008)第2528號、(2009)第0004號裁決書。

原告認為,順義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事實錯誤,裁決結果顯示公正,理由如下:

一、 原告對被告開除處理,理由充分、程序合法。

依據原告公司《公司規定》第八章“員工獎懲細則”,公司對拒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工作中有重大過錯,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員工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被告在職期間多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原告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主要有:2006年9月9日,被告在工作時嚴重不負責任,導致車輛倒車時整車輪胎傾倒地上,給公司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2008年2月5日與公司合作企業北京中瑞榮國際機械有限公司員工打架,造成極壞影響;2008年10月份未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向公司辦公室移送報表;2008年10月,公司為工作需要,安排被告上夜班,但被告拒絕服從安排;此外,被告還煽動其他職工鬧事,甚至罷工,種種事實均有相應證據,被告無法否認。因此,原告對被告作出開除處罰不違反勞動法律規範,不應承擔雙倍賠償責任,請求法院進行調查,糾正順義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的錯誤裁決。

二、 被告在職期間,沒有加班未付加班費或未補休的情況。

按照公司考勤表,被告在2008年7月至10月間,出勤時間均不足20個工作日,個別月份不足10天,且出勤期間並未完成公司交付的工作任務。此外,物流部系特殊工作部門,工作性質和考勤內容教其他員工不同,被告在尚未完成份內工作的情況下要求所謂的加班費,沒有任何依據,實屬無理!但仲裁機關卻裁決令原告支付其加班費412元,這種武斷裁決顯失公正,不能令原告信服。

三、 原告未剋扣、拖欠被告工資。

1、2008年8月26日至9月25日期間,被告因為未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公司在發放工資時扣除了其運輸車次部分津貼650元,這種扣費是依據本公司制度不違反相關勞動規範,順義區仲裁委員會認定“剋扣工資”沒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2、被告被開除後,未到公司辦理離職手續,領取工資。故原告不應承擔25%的經濟補償金。

綜上所述,順義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沒有查明本案事實,裁決結果顯失公正。原告作為依法成立的外資企業,始終遵行國內勞動法律規範自覺承擔納税等義務,對被告的處理出於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並未超出勞動法規範尺度。原告認為,在承擔義務的同時,我們也應當享受勞動法賦予的權利,享受在勞動仲裁中不被區別對待的權利。為此向貴院訴訟,請求依法維護原告合法權益。

此致

順義區人民法院

2008年12月3日

以上就是一份勞動爭議起訴狀的範本,因為勞動爭議是勞動仲裁前置的,所以很多人都以為起訴狀中的被告一般是作出仲裁結果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小編提醒各位勞動爭議訴訟中的被告只能是有爭議的對方當事人。您可以通過本站網站委託您所在地區經驗豐富的律師來為自己打勞動爭議官司,使您的權益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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