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計算公式是什麼 - 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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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補償金計算公式是什麼,都有哪些?

近幾年,工作生活中的經濟補償金問題備受關注,大多數人都對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數額持有懷疑態度。那麼經濟補償金計算公式是什麼,具體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小編來為您具體介紹一下,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經濟補償金分段計算的四個公式

一、第一種情形

無論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還是依據以前的規定,均無封頂情形的。具體來説就是勞動者解約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而解約原因屬於“醫療期滿解除”、“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約”、“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此種情形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本單位工作年限×勞動者解約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數額。

二、第二種情形

無論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還是依據以前的規定,均有封頂情形的。具體來説就是勞動者解約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而解約原因屬於“協商一致解約”、“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致使勞動者解約”、“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致使勞動者解約”、“不能勝任工作解約”的。此種情形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不超過12×勞動者解約之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數額+2008年1月1日後的工作年限,不超過12×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

三、第三種情形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無封頂情形,但依據以前的規定存在“12個月工資”這一封頂情形的。具體説來就是勞動者解約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而解約原因屬於“協商一致解約”、“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致使勞動者解約”、“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致使勞動者解約”、“不能勝任工作解約”這幾種情形的。此種情形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不超過12+2008年1月1日後的工作年限]×勞動者解約之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四、第四種情形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屬於有封頂情形,但依據以前的規定無封

頂情形。具體説來就是勞動者解約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而解約原因屬於“醫療期滿解除”、“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約”、“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此種情形勞動者經濟補償金=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勞動者解約之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數額+2008年1月1日後的工作年限,不超過12×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由此可見,不論是企業還是員工,只要牢牢掌握了以上這四個公式,就可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以上就是小編為您總結的關於經濟補償金計算公式是什麼的相關解答。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清晰的地方,歡迎諮詢本站濟寧律師。

由此可見,經濟補償金髮放的多少不能一概而論,要結合個人的情況來計算。不論是企業還是員工,只要牢牢掌握了以上這四個公式,就可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以上就是小編為您總結的關於經濟補償金計算公式是什麼的相關解答,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洛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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