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拖欠工資的勞動爭議申訴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3W

每近年底,都有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新聞爆出,工人幹活不容易,幹了這麼久還拿不到工資,在面對此類糾紛時,勞動者應該站出來,勇於維護自己的權益。今天,小編就跟大家聊聊關於拖欠工資的勞動爭議申訴書這個事。

關於拖欠工資的勞動爭議申訴書

一、關於拖欠工資的勞動爭議申訴書的填法

關於拖欠工資的勞動爭議申訴書應寫明下列各項:

①勞動者方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以及郵政編碼、電話號碼等;用人單位方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以及郵政編碼、電話號碼等;

②申訴請求事項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

③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④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日期,申請人簽名(蓋章)。

在填寫申訴書中對爭議事實的敍述必須實事求是,突出主要問題,寫明因果關係。申訴的理由要合情合理,具有説服力。請求仲裁的事項,一定要明確具體,具有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用語要準確、通俗,字跡要清楚,文面要整潔,必須用鋼筆或毛筆書寫。

二、關於拖欠工資的勞動爭議申請時效

勞動者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係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一般勞動爭議中,仲裁是提起訴訟的必經前置程序。但在勞動者能夠提供工資欠條的情況下,此時僅涉及拖欠勞動報酬的糾紛已不再是勞動爭議,而屬於債權債務糾紛,不再受限於勞動爭議仲裁前置和仲裁時效的規定。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解釋的該項規定僅適用於勞動者持有工資欠條的情形,關於拖欠工資的勞動爭議,勞動者在起訴前仍需先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勞動者仰仗用人單位為其衣食父母,因此,鑑於勞動者為保住“飯碗”,即使是明知其權利義務受到侵害,也輕易不敢或不會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因此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考慮到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客觀上處於不平等的地位,規定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勞動者隨時都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勞動關係一旦終止,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關於拖欠工資的勞動爭議申訴書的知識,小編今天就講到這裏。對於拖欠工資的勞動爭議存在的,小編希望大家能夠在有效時效內及時申請,填寫申訴書,維護自己的權益。工人幹活本來就不容易,希望各個用工單位即使面臨資金困難,也不要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貴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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