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允許的情況下復工肺炎疫情期間算加班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2W

一、在政府允許的情況下復工肺炎疫情期間算加班嗎?

在政府允許的情況下復工肺炎疫情期間算加班嗎

在政府允許的情況下復工肺炎疫情期間正常上班的不算加班,除非企業延長了工作時間。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工時制度。因生產特點而不能實行上述工時制度的企業,經勞動行政部門的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需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特殊情況下,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且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凡是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補休的,均應該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150%、200%的工資;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則應該另外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小時或日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二、疫情期間和防疫相關的工種公司可以強行安排加班嗎?

可以,單位可以強制加班的情形有: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應該説2月9號之前企業就復工的,對於職工來講可以跟公司要加班費。可是,國家並沒有規定肺炎期間全國所有的企業全部不允許復工,上海、北京等這些地方企業都已經陸續的復工了,職工除了做好疫情防控之外,還是要以平常心對待自己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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