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多久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9W

失業1年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簡單來説就是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根據我國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主要依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年限來確定,具體標準如下: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最長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最長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最長24個月。

失業多久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簡單來説就是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