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害的被解除合同有補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4W
員工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害的被解除合同有補償嗎
員工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害的被解除合同有補償嗎
1.員工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害的,被解除合同沒有補償。
2.員工因為工作失誤,造成用人單位直接經濟損失,損失額度較大的,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三)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情形,用人單位據此解除合同,沒有經濟補償。
3.員工因為工作失誤,造成用人單位直接經濟損失,但損失額度較小的,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三)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情形,用人單位據此解除合同於法無據,屬於違法解除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規定,員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即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兩個月工資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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