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試用期內 - 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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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嗎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嗎
不可以。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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