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需要提前些辭職信嗎,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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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需要提前些辭職信嗎,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合同到期,需要提前些辭職信嗎,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合同到期,一般是需要提前寫辭職信的,具體要看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地方的勞動合同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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