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願加班 - 單位能否扣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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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不願加班,單位能否扣獎金
員工不願加班,單位能否扣獎金
員工不願加班,單位不能扣獎金,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決定是否要求員工加班。勞動者有權拒絕超過法定時間加班,聘用方無權以勞動者不加班為由扣發獎金。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風險提示:用人單位計算加班費時,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是計算加班費的基數,它是指在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所應獲得的勞動報酬。
包括:
①基本工資(底薪);
②技術津貼;
③崗位津貼;
④物價補貼;
⑤全勤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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