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才算是加班 - 單位安排加班員工能否拒絕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7W

怎麼樣才算是加班 單位安排加班員工能否拒絕

加班在現在的經濟社會中是比較常見的,由於職場節奏的加快,一些企業為了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可能會安排員工加班,而加班就應該有加班費。那麼,怎麼樣才算是加班呢?既然單位不能任意安排員工加班,那麼單位安排加班員工能否拒絕呢?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為您進行介紹。

一、怎麼樣才算是加班

要正確識別何為加班,要從加班的定義上來説。我們平時説的加班,其實包括加班和加點。所謂加班,是指職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從事工作。加點是職工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每天8小時的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從事工作。

加班加點的要點有如下3點:

1、加班是用人單位要求的;

2、加班的內容體現用人單位的意志;

3、在國家規定的標準工作時間之外。

二、單位安排加班員工能否拒絕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超過標準工作時間工作,稱為加班加點。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首先必須是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其次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也就是説勞動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權拒絕。除此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長度也不是隨意的,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個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但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是由於下列情況,勞動者不得拒絕:一是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或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是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

懷孕7個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滿1週歲的嬰兒期間的女職工任何情況下都可以拒絕加班。

上文中都有為您詳細進行了介紹,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一般情況下,單位不合理的加班請求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如果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單位安排加班為由而辭退勞動者或者是剋扣勞動者工資等行為都是違反勞動法的,勞動者可依法進行維權,或者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是直接收集好證據資料申請勞動仲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