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訴訟請求最晚什麼時間

來源:法律科普站 5.61K
變更訴訟請求最晚什麼時間

在行政訴訟中,當事人依法享有廣泛的、平等的訴訟權利,同時也承擔必要的訴訟義務。當事人享有訴訟權利,是為了維護其合法權益,當事人履行訴訟義務,是為了維護訴訟秩序,保障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訴訟對保障一個國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確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利免受行政權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變更訴訟請求最晚時間

答:案件受理後,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可以變更訴訟請求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併審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6條規定:在案件受理後,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併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合併審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