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被辭退賠償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W
孕婦被辭退賠償多少
孕婦被辭退賠償多少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一個問題,孕婦被辭退如何賠償?
國家對孕期女職工的權益保護做出了明確的保護,《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了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做出非法辭退,孕期職工有權申請以下賠償:
①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相當於2倍的經濟補償金
計算方式: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② 孕、產期、哺乳期“三期”工資
國家規定一般產假為98天,但是各個省對生育假又有相應的補充規定,比如《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延長60天的生育假。
單位在產假之前辭退懷孕職工,應支付產假工資:產假天數×津貼或工資;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