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税徵收對象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3W
遺產税徵收對象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遺產税的徵收對象是什麼


遺產税是政府賦予公民繼承遺產的法律權利。被繼承人死後,繼承人如果要繼承這筆遺產,必須先按被繼承人死時這筆遺產的市場價格向政府交税,完税後才有權繼承遺產。

所謂“遺產税”,就是對死者留下的遺產進行徵税,遺產的涵蓋範圍不僅僅是現金與存款,還包括房產、廠房設施等固定資產,在國外也叫“死亡税”。目前,全世界大約有2/3的國家和地區徵收這種税。國外遺產税的徵收對象只是少數高收入階層的人,所課收入佔財政收入的比例也非常小。

遺產税可防止財富浪費;遺產税有助於激勵富裕人家下一代努力奮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