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婚姻財產民事代理詞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8W
分割婚姻財產民事代理詞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民事代理詞是什麼

民事案件代理詞是指民事訴訟代理人接受民事案件當事人的委託,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為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在法庭辯論階段針對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情況,依據事實和法律所發表的綜合性代理意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