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單位可以拒收工傷認定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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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單位可以拒收工傷認定書嗎
大家知道用工單位可以拒收工傷認定書嗎
單位拒收工傷認定書,並不影響工傷認定的效力。勞動者可以據工傷認定書來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對工傷認定的結果,應書面送達給職工個人和用人單位。所以你不必去單位要,就堅持要求勞動部門向你送達工傷認定書。 拿到工傷認定書,在你的醫療期滿後,帶着你的病歷及各種診斷證明,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等級鑑定。如果單位不給蓋章,可以通過勞動行政部門強制要求單位蓋章,或者就此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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