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件工資 - 加班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4W
計件工資 加班費
實行計件工資有加班費嗎?
像我們這樣實行計件工資制的還能要加班費嗎?律師回覆我在一家加工廠上班,跟廠裏訂合同的時候,廠裏説跟我們實行計件工資制,“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並且把這一條寫到了勞動合同中。同時,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年底這段時間,由於廠裏新接的訂單太多,老闆每天都要求我們加班到很晚,工資太低,大家都想向老闆要加班費。但我們多次要求老闆給加班費,可老闆總是説實行計件工資制度廠裏不可能再向我們支付加班工資。請問。我們不僅沒有休息日而且有時甚至還要通宵加班。而從上述法律規定看。我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計件工資制只是工資報酬計算的一種方式,它並不能改變法律對工作時間的法定標準。我和工友都覺得與我們的勞動付出相比,超過44小時的勞動均應屬於加班。從你介紹的情況看,你們的工作時間遠遠超過了44小時,你們老闆應當向你們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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