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管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3W 哪些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管轄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三)對被採取強制性的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管轄 原告 訴訟仲裁 訴訟管轄 案件 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