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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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管理制度

薪資管理制度

{子問題開始}薪資管理制度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一、總則

{子問題開始}第一條 為規範員工薪資發放以及扣款項程序,完善薪資管理體系,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子問題開始}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在冊員工薪資發放事項。

{子問題開始}二、薪資發放管理

{子問題開始}第三條 除公司與員工在勞動合同或相關協議有特殊約定之外,本管理辦法確定的薪資數額均為税前數額。本公司員工當月工資將於次月5日發放(遇節假日可提前或延後一至兩個工作日)。

{子問題開始}第四條 公司員工當月薪資發放時間為次月5日(遇節假日可提前或延後一至兩個工作日)。

{子問題開始}第五條 公司新進員工薪資應按照公司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上所述薪資予以核算發放,薪資計算起點應以其實際到崗日為基準進行核算;離職員工的工資應計算至最後工作日,當月最後工作日之後的日期不再核算工資。

{子問題開始}第六條 公司實行年薪制,按十四個月薪資標準向員工發放薪資,前十二個月薪資按月正常發放,剩餘兩月薪資依當年度個人考勤情況給予發放,在公司工齡未滿一年者依據實際任職期間按比例計算。

{子問題開始}三、薪資調整管理 

{子問題開始}第七條 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員工的實際工作表現及員工升遷、調任或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等情況,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

{子問題開始}四、薪資核算管理 

{子問題開始}第八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每月初將上月考勤表反饋至總經理。公司根據年度考勤結果對每年年底獎金進行一次性的結算,年終獎發放前離職則根據考勤結果對該月薪資進行結算。

{子問題開始}第九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每月編制《員工薪資表》(含代扣明細),《社保公積金明細》,填寫電子支付申請單,匯同呈總經理核准後,再將《員工薪資表》、《社保公積金明細》交由財務入賬並付款。

{子問題開始}五、代扣款項核算管理 

{子問題開始}第十條 依照相關規定,個人收入所得税由員工本人承擔,公司按規定從員工當月收入中扣除個人所得税,並代員工向政府税務部門繳納。

{子問題開始}第十一條 公司還將按國家規定,每月從員工收入中代為扣繳員工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障項目的相應金額,如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子問題開始}第十二條 各項代扣款項應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核算扣繳金額,記錄於《員工薪資表》,再依薪資核算程序辦理。

{子問題開始}六、附則

{子問題開始}第十三條 凡本管理制度未能涉及的範圍均按國家及地區相關法律、法規、條例等執行。

{子問題開始}第十四條 本管理制度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廣泛討論、與工會協商後公告執行。

{子問題開始}第十五條 如需重新修訂將另行公告或發文通知,所有條例將遵照修訂後之標準執行。

{子問題開始}第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為公司機密,嚴禁隨意傳播。

{子問題開始} 

單位名稱:

{子問題開始} 日期: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文件回執單

{子問題開始} 

文件名稱

《薪資管理制度》

文件下發時間

收到時間

本人現已收到公司下發的《薪資管理制度》,並經閲讀後充分學習,已明確知曉該文件所傳達的公司內部管理的意思表示,承諾在今後的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在工作時間實時接受公司管理監督,並自願承擔違反該規章制度對本人所產生的不利後果!

員工本人簽收

(簽名)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員工工資變動申請表

日 期

姓名

部門

職務

工作

內容

聘用日期

考核記錄 

□優 □好 □普遍

現在工資

將調整工資

變動理由

□晉升 □調整工作 □考績優良 □年資增加

任原職工作

需 要 條 件

新 工 作

需要條件

備 注

申請者

批准者

簽章

日期

人事經辦

審核

擬定

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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