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簽訂勞務合同違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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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簽訂勞務合同違約怎麼辦?

一、在校生簽訂勞務合同違約怎麼辦?

勞務合同違約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1、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應當注意的是,繼續履行僅發生在用人單位違約的情形。勞動者違約,用人單位一般不能援引實際履行制度。這是因為勞動合同有人身依附性,如果強制勞動者履行勞務,無異於對債務人人身施以強制,侵犯人身自由,與現代社會以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受保護的基本價值相違背。

二、存在勞務合同違約行為怎麼解決?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實際操作中,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三、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怎麼辦?

1、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的認定標準為超過造成損失的30%,也就是説只有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於造成損失的30%時,才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

2、如果超過了30%,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在校生在履行勞務合同義務時,出現了違約行為,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也可以要求違約方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賠償守約方的損失;還可以選擇按照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然後跟違約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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