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的職工工齡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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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役的職工工齡怎麼算?

拘役的職工工齡怎麼算?

在拘役期間內不工作的。一般情況拘役不算工齡的。有些單位因為員工違法被法院判拘役,還可能要解除勞動合同的。

1.連續計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併計算法,也叫合併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併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

3.工齡折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

二、工齡的計算主要有三種方法是什麼?

1、連續計算法又叫工齡連續計算,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糾正後的工作時間相加,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併計算又叫合併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之後合併計算間斷前後的兩段工作時間。

3、工齡折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其中: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職工在同一或不同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依據法律規定,按規定通常是不計算在內的。勞動者被人民法院判處管制、拘役適用緩刑或者有期徒刑適用緩刑,被假釋、取保候審、監外執行期間,為用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資。但是拘役服刑的就不計在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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