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司辭職一定要呆滿30天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2W
從公司辭職一定要呆滿30天嗎

一、從公司辭職一定要呆滿30天嗎

其實提離職申請後,員工並不需要真的必須待滿30天才能走。實際上只要企業願意,隔天走都沒問題。

30天的規定,更偏向於對用人單位的保護,而不是員工。

在勞動法律的規定裏,對於試用期離職的員工,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申請;轉正後的員工則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

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二、遞交辭職報告公司不批怎麼辦

遞交辭職報告公司不批,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因為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至於公司對於辭職報告不批,勞動者記得保留好對自己有利的相關證據,比如説提交辭職報告等,只要在勞動者交了辭職報告之日起滿一個月就可以不用前來公司上班了,到時候如果公司扣押勞動者的工資或者是相關的物品不全額退還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向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

勞動者想要離職的話也不是一定要呆滿三十天才能離職的,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在辦理離職手續後能否提前離職。但是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員工提前離職的話,員工就必須要等到三十天時間屆滿後才離職了,除非是自己有緊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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