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辭退員工的社保補償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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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辭退員工的社保補償是怎樣的?

關於辭退員工的社保補償是怎樣的?

單位沒有出具書面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之前一定要每天準時上下班。不給書面通知書就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正常辭退也應該得到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違反勞動法辭退的兩倍補償。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時間。

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乘以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所以公司沒有提前通知,最少應該有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公司倒閉社保怎麼辦?

在單位破產倒閉後,該公司員工的社保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納。

1、靈活就業繳費按規定應由本人選擇提出申請,或由破產清算組在破產清算終結時通過職代會同意,方可整體按靈活就業繳費。

2、由於該縣國有企業集中破產失業人員多,失業金積累少,財政困難,不能使所有失業人員及時享受失業待遇,縣政府決定分期分批享受。如果尚未領取失業金,重新就業後,將不能再享受失業待遇。

3、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及時繳費,跨年度欠費不允許補繳。為了規範靈活就業人員按時足額繳費,以前已繳費但未接續到靈活就業户的,仍按原單位繳費,轉入靈活就業户後,按靈活就業繳費。

綜上所述,在員工被辭退關於社保的補償問題中,要注意辭退原因,勞動合同等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才能決定是否被辭退社保會有補償的問題。如果能獲得補償,那要注意補償的流程是怎樣的,可以通過哪些有效的方法來獲得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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