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傷鑑定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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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傷鑑定程序是什麼?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職工應當認定為工傷。這對於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在實踐中很多勞動者並不知道這條規定,或者不知道交通事故工傷鑑定程序是什麼,所以影響了自己的合法權益的爭取。下面簡單介紹一下交通事故工傷鑑定程序是什麼?

(一)受理機構用人單位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

(二)申請人:

1、用人單位;

2、若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申請則工傷職工或其盡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提出申請。

(三)申請日期:

1、用人單位應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請;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延長;

2、若用人單位未提出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

(四)所需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2、勞動合同複印件或在職證明,一份;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複印件一份;

4、病例複印件一份;

5、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6、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

(五)工傷認定辦結期限

(1)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3)哪些情況會導致工傷認定耗時較長?

一是勞動關係不明確。

部分勞動者特別是農村勞動者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係不明確,這就要進行勞動爭議仲裁,如對仲裁結論有異議就得到人民法院起訴。

二是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三是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綜上所述,勞動者需要在工傷後及時向所在地區的社保部門提出工傷鑑定申請。如果公司不予申請,可以由工會或親屬或自己親自提出申請。單位需在30日內申請,工會或親屬或自己在一年內申請。社保部門會在最長六十日內作出決定並通知職工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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