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在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
一般來講,在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那麼通常情況下該房產就有你的一份。這是因為我國對房產的歸屬是採取的是登記制。那要是夫妻結婚的話,在婚後是否可以在一方的房產證上加名字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可以嗎
房產證代表對房屋的所有權,很多夫妻在結婚前房子都是由一方購買的,因此結婚後都想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
按照法律規定,任何財產的所有權都可以是多個人共享的。也就是説,房屋的所有權人並不只能是一個,只要當事人願意,房屋的所有權人也可以是幾個人共同享有。因此,當事人在結婚後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二、結婚後如何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結婚後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房屋是在婚前由個人購買的;第二章情況是,房屋是在婚後購買的。
(一)婚前房產婚後加名
對於個人婚前購買的房產在婚後加名時視作對房屋產權的部分轉移,以贈與來辦理。
贈與手續: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體步驟如下: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税,領取契證。
3、辦理贈與合同公證。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由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證件:(1)申請書(窗口提供);(2)原房地產產權證;(3)相關當事人的身份證、户口簿;(4)贈與書及公證書;(5)契税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裏“交付”以辦理完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
6、在辦理房屋贈與手續時,贈與人與受贈人應簽訂書面贈與合同,併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户手續,但如果贈與人為了逃避其應履行的法定義務而將自己的房屋贈與他人時,如果利害關係人主張權利的,則該贈予行為無效。
(二)婚後房產加名
如果在結婚購買的房屋,那麼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
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婚後房產證加名不增收契税。因此婚後加名分費用除開契税即可。
最後需要提醒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銀行抵押按揭期間,如果想要增加或者減少名字,實際是增加或者減少合同的當事人,實際是變更合同的主體,必須經過原有各方當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買賣合同備案後、產權證辦出前,或者按揭貸款付清前,除非對方同意,否則不能辦理名字的變更。
通過上文的解答我們知道,夫妻在婚後是可以將一方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面的,只要另一方同意。而在加名字後該房產就視為雙方共有的房產了,這種情況下要是夫妻離婚的話就需要對該房產做出分割。本文由本站為您整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