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上未寫土地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7W
一、購房合同上未寫土地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購房合同上未寫土地使用年限也是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具備以下主要內容,且在合同訂立前,應當將合同文本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況 。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立方式及總價款、計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風、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土地使用權期限
土地出讓使用年限分別有如下幾種,
1、住宅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科、文、衞等帶有福利性質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娛、旅等盈利性項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其他綜合類性質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三、合同無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網籤備案的合同都是非常正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住宅樓的土地使用權期限不會因為合同上沒寫就不是70年了,這種法律規定的事情,不是開發商跟業主自行在合同中約定的。但是,籤購房合同之前最起碼要確認開發商是五證齊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