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有房產證沒有土地使用證產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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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大部分公民可能對房產證非常的關注,但是對於土地使用證的瞭解卻非常的少。其實土地使用證跟房產證一樣的重要,如果建築在土地上的房屋並沒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那麼該房屋就有極大可能為違法建築,違法建築並不受法律所保護。那麼平房有房產證沒有土地使用證會有什麼影響呢?

平房有房產證沒有土地使用證產生的影響

一、沒有土地證的幾種情況

第一,土地是劃撥土地,土地還是屬於政府的,沒有土地證或者只有大土地證,而沒有按照户數進行分割,導致每户都沒有土地證。這也是我們常説的小產權房。

第二,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以前開發商有税費沒有繳齊導致沒有辦理土地證,還有就是開發商有辦理大土地證沒有按照多少户進行分割,導致每一户沒有土地證。

第三,我國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但目前各地根據不同的情況,有些地方“房產證”和“土地證”合二為一,只發“房產證”,比如北京、上海、廣州、重慶等地;有些地方則堅持分別發放,比如山東,還有南京等地。

二、有房產證但是沒有土地證的影響

1、是難以知曉在土地使用權上設定抵押權的情況,也就無法及時規避風險。

2、是難以發現開發商違規用地的事實。

3、是二手房交易將受影響。《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上市交易,必須出示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4、是在拆遷補償時會遭受損失。《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第三條規定,房屋拆遷評估價格為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因此,拆遷補償金不僅包含房屋所有權價值,還包含了土地使用權價值。購房者如果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在拆遷過程中就可能得不到關於土地使用權的相應補償。

三、房產證和土地證密不可分

從法律角度來講,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沒有土地證,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麼在該土地被人侵佔的時候,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由於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購置房地產時只是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人們通常對土地使用權問題是漠視的,並想當然地認為土地是房屋的附屬,取得了房產的 所有權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權。其實,房產所有權和房產土地使用權之間並無法律上當然的附屬關係。如果忽視土地使用權,勢必會給住宅地產購置及交易帶來風險。

我國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轉移為地隨房走”,也就是説房屋的買賣之中同時包含了對該塊土地使用權的買賣。如果平房有房產證沒有土地使用證,如果存在法定的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情形,該房主對於該房屋下的土地使用權並沒有收到法律的保護,有土地使用權而產生的價值亦不會為該房主所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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