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要求是怎樣的 - 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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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也就是我們説的男女辦理結婚登記,此時需要雙方都滿足法律中關於結婚登記的要求才行,那到底婚姻登記要求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婚姻登記要求是怎樣的,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婚姻登記要求是怎樣的

(一)積極條件,根據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規定,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二)消極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已登記結婚了的。

二、結婚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制度中的具體體現,是通過法律將結婚決定權完全賦予當事者本人。實踐中如何認定當事人的合意?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男女雙方要有表示結婚意願的行為能力。

(2)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3)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須符合法定形式。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法律對結婚年齡進行規定,也是許多國家立法上的通例,法定婚齡的確定,均受兩個因素的影響。一是自然因素,即人們的生理和心理的發育狀況和成熟程度,這一點受地理環境和氣候的影響很大。二是社會因素,即一定的生產方式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社會條件,如政治 、經濟、人口狀況、道德、宗教和風俗習慣等。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的農業經濟,就實行早婚政策,婚齡普遍較低。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

關於婚姻登記的要求主要分為了兩部分,即消極條件和積極條件,具體的內容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但願可以幫助你解決疑惑。當事人在滿足條件後,還需要準備好相應的材料,這樣才能比較順利的完成結婚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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