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銷婚姻有什麼條件要滿足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5W

可撤銷婚姻有什麼條件要滿足

【為您推薦】離婚協議書怎麼寫">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離婚需要什麼手續">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  彩禮">彩禮  起訴離婚程序">起訴離婚程序

不管是無效婚姻還是可撤銷婚姻,這都是因為在締結婚姻關係的時候,存在一定的瑕疵導致的。但法律中規定的造成婚姻無效與可撤銷婚姻的條件不同。那麼通常情況下可撤銷婚姻有什麼條件要滿足呢?請從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可撤銷婚姻有什麼條件要滿足

男女之間的“婚姻關係”,不是全部都是有效的,有的婚姻可能是無效的,而有的則有可能屬於可撤銷的婚姻。那麼實踐中,可撤銷婚姻的條件有哪些呢?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申請撤銷婚姻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2、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如果想離婚,應該達到離婚的條件,即感情完全破裂,或者存在以上可以撤銷的情形。

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因為脅迫當事人結婚,違反了婚姻自由和結婚完全自願的原則。所以,法律賦予受脅迫一方撤銷該婚姻的權利。但是申請撤銷婚姻,應當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法律規定以上的時間限制,既是尊重當事人的主觀意願,同時也是出於維護婚姻穩定的目的。

二、何種情況下可以撤銷婚姻

1、根據法律以及司法解釋中的規定,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係當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記機關提出撤銷婚姻請求的,應當在登記之日起1年內或在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同時,權利人應當注意的是:該時間期限的規定,不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有關規定。

2、婚姻一旦被撤銷,則自始無效,這方面的規定與無效婚姻發生的後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時,才確定該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護。

3、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利益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從相關法律的規定中可以知道,要是男女之間有一方是因為受脅迫而與對方結婚的話,此時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撤銷婚姻的。但通常情況下是必須在結婚登記之日起的1年內提出。

實踐中,只有在滿足了規定的可撤銷婚姻的條件之後,按照程序,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申請的,那麼最終該婚姻才有可能被撤銷。至於可撤銷婚姻有什麼條件需要滿足,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瞭解答,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營口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