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銀行能幫丟失者打拿物者的電話尋求要回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在銀行是不能幫丟失者打拿物者的電話尋求要回的,發現自己的銀行卡丟失後,第一時間應當是仔細搜查各個可能弄丟銀行卡的角落,確定是否真的丟失。在確定銀行卡找不到之後,首先大家應當儘快撥打所在銀行的電話,讓客服幫忙臨時掛失,銀行臨時掛失是有時間限定的,一般是5天左右,過後就失效了,大家一定要在這個時間之內及時到銀行營業廳辦理正式掛失手續。

在銀行能幫丟失者打拿物者的電話尋求要回麼?

第一,在弄好臨時掛失之後,首先要及時到銀行營業廳填寫掛失單,並需要繳納一定的服務費,一般銀行是10塊錢左右,掛失成功後,取回回執並妥善保管好,這個過程一般需要7天左右。值得注意的是,在銀行掛失之後,自己銀行卡里面的資金也會被凍結,這是為了保護卡主的財產安全。第二,在等待了7天之後,帶身份證以及掛失回執到銀行補辦新卡,並交納5到10元的工本費,之後就是拿到一張新的銀行卡了。

值得注意的是,補辦拿到新的銀行卡之後,應當第一時間到自助機查詢新卡里面的餘額是否和丟失卡一致,如果發現賬户裏面的餘額少了應及時向銀行工作人員反映。

掛失。

根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髮卡銀行應當向持卡人提供銀行卡掛失服務,應當設立24小時掛失服務電話,提供電話和書面兩種掛失方式,書面掛失為正式掛失方式。並在章程或有關協議中明確髮卡銀行與持卡人之間的掛失責任。

法律依據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第五十二條 髮卡銀行的義務

(一)髮卡銀行應當向銀行卡申請人提供有關銀行卡的使用説明資料,包括章程、使用説明及收費標準。現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資料。

(二)髮卡銀行應當設立針對銀行卡服務的公平、有效的投訴制度,並公開投訴程序和投訴電話。髮卡銀行對持卡人關於賬務情況的查詢和改正要求應當在30天內給予答覆。

(三)髮卡銀行應當向持卡人提供對賬服務。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賬户結單,在下列情況下發卡銀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賬户結單:

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摺或其他交易記錄;

2、自上一份月結單後,沒有進行任何交易,賬户沒有任何未償還餘額;

3、已與持卡人另行商定。

(四)髮卡銀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銀行卡對賬單應當列出以下內容:

1、交易金額、賬户餘額(貸記卡還應列出到期還款日、最低還款額、可用信用額度);

2、交易金額記入有關賬户或自有關賬户扣除的日期;

3、交易日期與類別;

4、交易記錄號碼;

5、作為支付對象的商户名稱或代號(異地交易除外);

6、查詢或報告不符賬務的地址或電話號碼。

(五)髮卡銀行應當向持卡人提供銀行卡掛失服務,應當設立24小時掛失服務電話,提供電話和書面兩種掛失方式,書面掛失為正式掛失方式。並在章程或有關協議中明確髮卡銀行與持卡人之間的掛失責任。

(六)髮卡銀行應當在有關卡的章程或使用説明中向持卡人説明密碼的重要性及丟失的責任。

(七)髮卡銀行對持卡人的資信資料負有保密的責任。

第五十三條 持卡人的權利:

(一)持卡人享有髮卡銀行對其銀行卡所承諾的各項服務的權利,有權監督服務質量並對不符服務質量進行投訴。

(二)申請人、持卡人有權知悉其選用的銀行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適用利率及有關的計算公式。

(三)持卡人有權在規定時間內向髮卡銀行索取對賬單,並有權要求對不符賬務內容進行查詢或改正。

(四)借記卡的掛失手續辦妥後,持卡人不再承擔相應卡賬户資金變動的責任,司法機關、仲裁機關另有判決的除外。

(五)持卡人有權索取信用卡領用合約,並應妥善保管。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難免會遇到補辦銀行卡的情況的發生,因此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應當注意相關的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護自己的銀行卡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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